跳到主要內容區

公告教育部第70屆學術獎申請時程及提送資料

教育部第70屆學術獎推薦作業:教育部受理推薦期間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請各學院於12月4日前以學院為單位提供推薦名冊、推薦書、送審著作電子檔及被推薦人1頁簡報送綜教組彙整,將提送12月18日校教評審議,俟校教評會審議後,將另行通知各院通過推薦之教師名單。

另依教育部來函說明,如各候選人為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學術研究機構之專任人員,應由所屬服務單位進行審核後報送教育部,各推薦單位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至多以4人為限。學術獎候選人曾獲得總統科學獎、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達2次,且取得該類科領域非本人之中央研究院院士或國家講座獲獎人2名連署推薦者,經所屬服務單位通過後,併同所屬服務單位推薦案件報教育部推薦,其名額不受4人限制。但外加名額以原有名額之一倍為限。

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第五條、第六條之一修正總說明

教育部學術獎設置辦法

教育部學術獎申請相關表單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